復徵空地稅 政府要立即辦

復徵空地稅 政府要立即辦

【MyGoNews編輯部/綜合報導】有關復徵空地稅已經報請行政院核示,只要行政院通過就可由地方政府開徵。對於復徵空地稅是否可以抑制房價上漲,財政部長李述德說,「多多少少」。

媒體報導,行政院上週已同意財政部建議,廢止1985年「暫時停徵空地稅或照價收買」解釋令,廢止後,地方政府即可研商課徵高於地價稅2到5倍的「空地稅」或實施「照價收買」,以遏阻私人或建商養地、炒作地皮。

有關空地稅實施時間點?李述德說,政府早就有這個制度,過去行政院透過解釋令暫停,如果行政院透過解釋令恢復課徵空地稅,未來要怎麼做,地方政府本於權責就可以做。李述德說,只要行政院核示,就可以恢復課徵。李述德說:「課徵空地稅主要是大家覺得有些土地取得後沒有開發,有養地與囤地的感覺,所以採取必要措施讓土地開發快一點。」

對於傳出行政院打算廢止暫時停徵空地稅或照價收買解釋令,一旦廢止後,地方政府就可以研商課徵「空地稅」,或實施「照價收買」。遠雄集團副總蔡宗易表示,上市建商因為有業績壓力,買地之後就會進行開發、銷售,不會刻意養地,他說,以台北市為例,建商目前能買到土地不多,有些沒有開發是因為正進行都更整合,不應被視為持有空地不開發。「對一些真的有心想開發的人,你不讓他處理、反而課他稅,就會增加負擔。」

冠德建設董事長馬玉山也認為,政府如果要課徵空地稅,就應該先界定哪些是空地稅要課徵的空地,他說,如果持有土地5年或10年沒有開發計畫,政府當然可以課空地稅,但如果建商已經提出開發計畫時程,不論是都市設計、都市審議或是正在申請建照,就不應被課徵空地稅。